抢光了东北人民的物力
(一)垄断交通运输和重工业,霸占采矿权日俄战争后,帝俄把它在我东北领土内修筑的东清铁路(后改名中东路)从大连到长春的一段让给日本,由日本垄断资本南满铁路会社经营。该会社后又霸占从奉天(沈阳)到安东的铁路。伪满洲国成立后,中东路的北段以及东北原有的各铁路和其他水陆交通运输港湾船舶,统由该会社一家独占。同时日本垄断资本家鲇川义介又和伪满政府共同出资?千万元,设立满洲重工业会社,把东北煤炭钢铁工业全部归它一家统制经营。伪满政府又与日本三菱财阀共同出资设立满洲矿业会社,所有矿藏由它一手统制。旧东北军阀官僚和民族资本家的一切矿权,全部被没收归为伪满国有。凡欲经营矿业者,均须得到伪产业部的许可和满洲矿业会社的控制。
于是中国人的矿权既被没收,经营权利也被剥夺,理由是“满洲人的经济力量既很薄弱,技术能力也很缺乏,大好矿藏在满洲人手里不能进行大量的高速度的开采,无以供给国家的需要,影响三大国策的进行。因此,经营工矿重工业的任务,只有日本资本家才能完成开发满蒙的使命。。

(二)中国民族工商业纷纷破产
伪满洲国成立以前的东北,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与它垄断资本的压迫,中国民族工业尤其是重工业无法发展。有的工业不过是些手工业和手工工场,近代化的轻工业也是寥若晨星。1937年伪满实行所谓经济统制后,煤炭钢铁的来源初受限制继则告绝,中国人的一些小型铁工厂和手工业小铁炉纷纷破产。素称代表中国民族资本的大连顺兴铁工厂、哈尔滨的振兴铁工厂等先后宣告歇业。由于粮棉油类农产物的统制,大连、营口、哈尔滨、长春等地民族资本的油房业(制油工厂)、火磨(制粉工厂)、纺织业,陆续倒闭的二百多家,甚至小油房、小磨坊的碾子和石磨也被没收。最后伪政府下令将中国人资本家旧存的钢材、旧铁、机械、机器和零件以及破产歇业的全套机器设备,统统以极廉的价格强制收购了去。计在沈阳收购了九千多万元,哈尔滨六千多万元,鞍山、长春、营口、大连、齐齐哈尔、吉林等处收购了共计?千多万元,合计为二亿三百多万元。这些物资以当时的市价计算,约值十亿多元,也就是民族资产损失了八亿多元。
相反的,日本的铁工厂、机械制造厂、制油工厂、制粉工厂、纺织工厂、制皮工厂等等大中小工业,却风起云涌地出现于东北各地。硕果仅存的民族资本企业如大连的政记公司、长春的裕昌源公司、哈尔滨的双合盛火磨等等,也须用日本人作顾问或“好汉股”(只出人不出资)才能苟延残喘暂时存在。
至于商业方面也是如此。旧东北的民族资本的商业虽然为数不少,绝大部分都是小本经营,即使有些所谓巨商大贾,也远非日寇垄断资本的对手。华商的货物原先绝大部分来源于上海和日本大坂,当时上海货物既不能入口,大坂货物又被日商所垄断,伪满工厂的产品也落不到华商的手里,加上伪官吏(日寇)的日用品有伪满政府设立的“官吏消费组合”(合作社)供给,各“特殊会社”职员有它的消费组合供给,其他一般日本人有“满洲生活必需品会社”和日本各大百货店供给,华商的百货店顾客虽多,但货源告绝,只得关门大吉。其他如中国人经营的银行、钱庄等金融企业,也由于伪满中央银行、兴业银行和兴农金库(关于农业的信贷机构)的排挤吞并,几乎绝迹,东北的中国民族资本至此一扫而光了。

